嶽明的計劃很好,孩子送出國,他這邊可以運轉,反正該賠償的錢他都賠償了,作爲父親,他只是想讓孩子安全,這又怎麼了?可憐天下父母心嘛,反正他是這麼做了。
但是他萬萬沒想到,孩子剛到迪拜機場轉機,便是被幾個警察抓了起來,控制住,通報給華夏大使館的工作人員後,說是抓到了一個逃犯,又致電國家外務部和公安部,尋求引渡。
這簡直是把人往絕處逼,嶽明做夢也想不到本來就是蹲個幾年的事情,一下子變成了外交事件,怎麼他嗎的迪拜警方就蹲在那裏,直接就將他兒子抓了起來,而且還是直接聯繫到華夏官方,說抓了一個逃犯,你們要不要?不要的話我們也不要,那就撕票哦不,是你們必須要,這人是個殺人犯,你們不要不行,總不能在我們這審判吧,那成什麼了?要審判也行,不過那樣豈不是侵犯華夏主權和司法權,影響我們國家之間的關係,而且,最重要的是我們還不想審判,所以你們外交部也好,公安部也罷,趕緊來人把人抓回去。
華夏這邊也是一臉懵,和阿聯酋的關係不好不壞,但是也絕對談不上對方能這麼積極的幫助抓逃犯,否則這些年來無數的貪官啊,刑事罪犯啊,不早都幫忙抓住了麼。
帶着這種想法,這些人也是發懵,所以趕緊去調查,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,咱們國家這麼大,罪犯那麼多,是誰這麼‘倒黴’,被迪拜的警方給逮住了啊。
這種想法不奇怪,一般來講,除非犯了重大案件的人,否則一般逃出去也就逃出去了,想要追逃,抓捕,實在是太難,尤其是在該國沒有引渡條約的情況下,咱們的人去不了,人家國家的人不幫忙,犯罪分子逍遙法外,而且一般都是貪污犯之類的有錢人出去,日子逍遙法外。
說遠了,總之咱們的有關部門都是發懵,都直接聯繫咱們了,那就說明事情還不小?事情既然不小,那就趕緊處理吧,免得引起對方不滿。
所以這邊就問,抓到的人是誰啊?總得提供一個信息吧。迪拜那邊便回:“你問俺們?俺們上哪知道去啊?反正是你們的人,從海城飛過來的,你們自己查去吧。”
當然這是翻譯,不可能是真的一口大茬子味,於是這邊的人就開始查海城,不過也知道罪犯未必就是海城本地的,萬一是從別的地方流竄到海城,以圖矇混過關,哦,是真的矇混過關。反正,總之費了一番力氣,根據迪拜方面發回來的照片,查了出來,合着是醉酒飆車撞死了兩個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