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,剎時就像被刀絞了一般疼痛。
無力的證明了土匪和土豆的話,然後感覺頭重腳輕的隨他們回到包間,路途中他們說什麼,我已然沒有聽見。
可此時,土匪和土豆的老婆,卻已結伴離去。
王玲也追隨離去。
她們這是對土匪土豆無視她們存在的一種反抗行爲。
然而我呢,看見方舟和那男的如此親密無間,我的所作所爲,又能算作什麼?
給那道本已受傷的傷口上再撒一把鹽,我這不是自欺欺人麼?
方士勸解土匪他們,趕快去把各自的老婆追回來,道個歉。
可土匪不幹,他和土豆如出一撤的說:“娘×的,追什麼追,愛跑就讓她們跑去,最好永遠都不要再回來。這世界,三隻腳的豬不好找,兩隻腳的女人還不好找麼,只要我願意,一抓一大把,多的是。”
這話把方士和剛開車接我來的那小夥子都逗笑了起來。
然後,我們開始喫飯。
然後,土匪就向我介紹,說剛纔開車接我來的那小夥子姓陳,以後就叫他小陳。
飯喫到一半的時候,王玲獨自一人垂頭喪氣的回來。她說她怎麼拉和勸都沒有用,還是走了。
土匪和土豆都沒作聲。
方士就把王玲拉到他的旁邊,一起喫起飯來。
不一會兒,飯就喫好了,土匪就自作主張的吩咐小陳把王玲送回家去,然後再回過頭來接我們出去喝酒。
他說:“男人出去喝酒,最煩的就是身後跟着女人,嘮嘮叨叨的沒個完。”
雖然王玲有一百個不願意,可也是沒辦法的事。你想想看,我們四個大男人在一起喝酒,就她這麼一個女流之輩跟着,算怎麼回事啊?所以她還是很知趣的離開,只是一個勁兒的勸方士不要喝醉,明天還要上班諸如此類的話。
王玲走後,土匪就搭着我的肩,說:“哥幾個好久沒聚在一起了,今兒個剛好沒女人在,那就得不醉不歸。”
“好!”土豆舉起拳頭贊同。
土豆當然樂意,因爲那廝嗜酒如命。曾聽別人說起過,當年他去砍架的時候,酒壺幾乎是不離身,臨陣前也還要喝幾口,喝完立馬揮刀砍人。
不過我是沒看見過那場面,但從他們現在嗜酒這德性,就完全可以想象,那是完全可能的。
而方士,則顯得沒土豆那麼豪邁,說話萎縮起來:“還是別喝醉吧,明天還上班呢?”也不知道是真要醉了明早起不來,還是懼怕他老婆王玲。
我則笑笑,不說話,沒表示贊同,也不表示反對。
不一會兒,小陳回來了,我們坐到了車上,商議去哪裏喝。
土豆說酒吧喝酒單純點,只管喝酒,想喝成什麼樣就喝成什麼樣,痛快。
土匪提議去夜總會。
這鳥人,什麼時候也學會情調了,只可惜今晚沒女人,會遭人白眼。
方士說客隨主便。
小陳說跟着老大走。
然後他們齊看向我。
我說去酒吧,找個清靜一點乾淨一點的地方,而且,那地方沒女人作陪襯也不會遭人白眼,更適合今夜的心情。
土匪就熬有介事的替我介紹了一家。
他說:“北京路,‘兄弟酒吧’,場子大,環境還可以。”
我搖頭否決,說:“靠,什麼兄弟酒吧,一聽就知道是個下三爛的地方,還場子大,老子又不是去惹事生非,不去。”
“那,省政府後門,‘越夜酒吧’,裝修不錯,有味道,上檔次,而且人不多,環境絕對一流。”土匪補充一句。
“那種地方,絕對沒有下三爛。開玩笑,政府門口,誰敢蓄意鬧事?走,就去那裏。”
方士看着我說。
想想也是,政府門口,誰敢恣意鬧事?再說,果如土匪所說,裝修不錯,有味道,上檔次,而且人不多的話,估計又是哪個權高位重的有頭有臉的官人的第三產業,是有錢人的地方,街頭混混一般是不會去那種地方的。
所以,我決定去“越夜酒吧”,再說,這名字也挺合我意。
但同時,規定了今晚不準喝白酒,只能喝啤酒,或者紅酒,而且是不算貴的。如果誰要喝白喝貴的,自己掏錢。
他三倆都罵我小氣。
土匪不服氣,他說:“你龜兒子每次都偷工減料,老子不服氣。想想俺每次請你喝酒,都是隨你挑着喝,煙也是隨你挑着抽,沒想到你娃兒這麼小氣。”
我反擊土匪:“有的喫有的喝就該你樂呵了,還這麼他媽的計較,不曉得老子窮啊,不曉得老子還沒娶媳婦啊?老子要是你,這麼高的收入,也他媽的一點不計較,可是就目前,不計較可真還不行。”
我想我他媽的纔不會那麼的笨呢,隨你喝,靠,要把老子喝窮光蛋了,明天哪去找錢來喫飯?
土匪也就不再作聲。
可土豆卻說:“那你他媽的磨蹭什麼啊,趕緊去給老子找一個啊,也好讓哥們沾沾光。”
我一拳就打在土豆後背上。
我說:“放你孃的屁,老子要找一個,即便沾光那也是老子的事啊,你們這兩死色相,還能沾什麼光?”
那兩鳥人就“嘿嘿”的陰笑起來。(未完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