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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章:衆議院舌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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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尊敬的議長先生,尊敬的各位同僚——”

他是來自賓夕法尼亞州的衆議員,詹姆斯·莫裏森。

華爾街多年的老朋友,在衆議院裏一直以‘維護市場自由’著稱。

莫裏森站在座位上,手裏舉着那份草案,臉上帶着那種刻意營造出來的憂心忡忡的表情:“我必須指出,這份草案中的第七條第四款,存在一個嚴重的問題。”

“第七條第四款原文如下:‘任何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、董事或主要股東,在持有公司證券期間,不得通過質押該公司證券的方式進行融資,除非該質押行爲已向證券交易委員會進行完整披露,且質押比例不得超過其所持證券總額的百分之二十。’”

“各位同僚,這個條款表面上看起來,是爲了防止內部人士過度槓桿化,避免他們因爲股價下跌而被強制平倉,從而引發連鎖反應。”

“但是——這個條款,實際上是在剝奪公民的財產權!”

議事廳裏響起一陣嗡嗡聲。

莫裏森的聲音變得更加激昂:“一個公司的管理人員,他持有的股票,是他自己的財產,他用自己財產去質押貸款,只要不違法,那就是他的自由,國家有什麼權力限制他質押的比例?有什麼權力強制他披露自己的融資行爲?”

他環顧四周,目光掃過那些議員的面孔:“這是對私有財產權的侵犯!這是對公民自由市場的過度干預,這是……”

“莫裏森議員。”

一個聲音打斷了他。

莫裏森轉頭看去。

站起來的是來自伊利諾伊州的衆議員,阿德萊·史蒂文森,銀行與貨幣委員會的資深成員,羅斯福的堅定支持者。

“您剛纔說,這是對私有財產權的侵犯?”

史蒂文森的聲音不大,卻清晰地傳遍了整個大廳。

莫裏森點了點頭:“沒錯。”

史蒂文森看着他,嘴角微微上揚:“那我想請教您一個問題。”

“請說。”

“1929年9月,奧爾託證券的總裁,把自己持有的公司股票質押了90%,換來一大筆錢,然後瘋狂加槓桿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,10月股災來臨,他的股票被強制平倉,不僅自己破產,還連累那家證券公司倒閉,引發了一連串的連鎖反應。”

“您覺得,他的‘財產權’,和那些因爲他破產而失去存款的普通人的‘財產權’,哪個更重要?”

莫裏森的嘴脣動了動,正要反駁,另一個聲音響了起來。

“莫裏森議員,我也想問您一個問題。”

這一次站起來的,是來自得克薩斯州的衆議員山姆·雷伯恩,這是未來的衆議院議長,此刻已經是民主黨內的重要人物。

他的聲音帶着南方人特有的慢條斯理,卻有一種不容置疑的分量:“您說,這是政府過度干預。那我問您,過去這些年,政府沒有干預,結果是什麼?”

“結果是阿爾伯特·威金可以用借來的800萬做空自己的銀行,結果是查爾斯·米歇爾可以一分錢稅都不交,結果是理查德·惠特尼可以挪用孤兒寡母的錢去填自己的窟窿。”

他的目光直視莫裏森:“莫裏森議員,您管這叫‘自由’?”

莫裏森的臉色微微一變。

他張了張嘴,想說什麼,卻發現自己的話被堵得死死的。

“莫裏森議員,賓夕法尼亞州的選民知道您在爲誰說話嗎?”

就在這時,另一個聲音響了起來,不是支持他的,而是來自另一個方向的攻擊。

站起來的是來自賓夕法尼亞州本州的另一位衆議員,約瑟夫·格倫,民主黨的新生力量,和莫裏森來自同一個州,立場卻截然相反。

格倫的聲音裏帶着一絲諷刺:“您口口聲聲說‘私有財產權’,可據我所知,過去這十年,您接受的競選捐款裏,有超過四分之一來自華爾街的銀行家和證券經紀人,您今天站在這裏說的每一句話,那些金主們,是不是正在某個地方聽着?”

議事廳裏爆發出一陣低低的噓聲。

莫裏森的臉漲得通紅:“你這是污衊!你這是人身攻擊!”

“我只是在陳述事實,您要是不服,可以公開您的捐款記錄。”

看到莫裏斯遭受圍攻。

旁邊幾個華爾街的盟友議員一看形勢不對,紛紛站了起來。

“各位同僚,莫裏森議員只是提出合理的質疑,這有什麼錯?”

“衆議院的本質就是辯論,難道連質疑的權利都要被剝奪嗎?”

“第七條第四款確實值得商榷,我們可以提出修正案……”

他們你一言我一語,試圖挽回頹勢。

但很快,他們就被淹沒在更大的聲浪裏。

支持法案的議員們,一個接一個站起來。

有的從法律角度論證——第七條第四款完全符合憲法精神,財產權從來不是絕對的,國家有權爲了公共利益進行合理規制。

有的從經濟角度分析——過度的內部人槓桿是系統性風險的源頭,不加以限制,下一次危機隨時可能捲土重來。

有的從道德角度質問——那些爲華爾街辯護的人,你們有沒有想過,你們在保護的是什麼人的利益?

辯論越來越激烈。

但明眼人都看得出來——這是一場一邊倒的戰鬥。

羅斯福上任初期,雖然還沒有達到後來那種對衆議院的絕對控制,但大多數重要委員會的主席,都是他的堅定支持者。

銀行與貨幣委員會,籌款委員會,規則委員會——這些關鍵位置,都掌握在羅斯福手裏。

而更重要的是——

這份證券法草案,太成熟了。

成熟到反對者幾乎找不到任何像樣的突破口。

莫裏森費盡心機挑出來的第七條第四款,聽起來像是那麼回事,但只要稍微深入一想,就站不住腳。

到最後那些華爾街的議員盟友們,越辯越心虛。

他們自己都知道,自己在做的是什麼事,不是爲了公共利益,不是爲了憲法精神,只是爲了保護那些給他們錢的人的利益。

可這話,能說出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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