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容是別人的事,我秦峯心就拳頭這麼大,裝不下牛逼人吹出來的大海和山川。
人敬我,我敬人。
人喫我一尺,我吞人百丈。
秦峯像敲枯樹枝一般,把這些混混的右腿全部敲斷。
做人要講誠信,要有禮尚往來,你敲斷我腿,隨時歡迎。敲不斷是你沒能耐,也只有把自己的腿留下。
做人也要公平,不能單敲一個人,要敲就全敲了,要不然會被認爲看不起人家。
我秦峯也不是瞧不起別人的人。
滿地哀嚎哭喊一片,他們氣勢洶洶地來,怎麼也沒想到落到這般下場。
救護車哇哇叫着從學校裏出來,秦峯看向曉穎,問道:“那四個在車裏嗎?”
曉穎點頭,這個魔鬼真有意思。
秦峯拎着鋼管攔下兩輛救護車,下來一個白大褂,看到滿地哀嚎,手足無措了。
這麼多人裝不下啊?
秦峯繞到第一輛車後,拉開門。
黑胖子和周京蜷縮在車上。
周京還不知道自己叫來的人已經被秦峯團滅,指着秦峯吼道:“你是誰?”
曉穎出現,指着周京道:“就是他帶人圍住我們的。”
“你找死,我的人會把你拉……”
不能周京說完,秦峯拽着他的一條腿甩下車來,指着遍地哀嚎的混混說道:“這是你的人?”
周京嚇得顫抖不止,哭喊着求饒道:“大哥,大哥我錯了!”
秦峯低下身,拍了拍他的臉說道:“就你這慫樣,只會欺負女人吧?你不是要一條腿嗎?”
周京驚恐看着秦峯漸漸揚起的毛骨悚然的笑容,哭喊道:“大哥,大哥,啊!”
一聲刺耳的咔嚓聲,又一條腿斷裂。
秦峯一腳把他踹到一邊,穿籃球服的黑胖子哭喊道:“我是學生,不關我事……”
秦峯把他從車裏撤回來:“是學生不老老實實讀書,裝什麼逼社會人!”
‘咔嚓’
秦峯又到後面一輛車,把另外兩個人的腿給敲斷。
好了,徹底公平了。
對驚呆的白大褂們說道:“趕緊帶走吧,別耽誤治療時間。”
“你怎麼可以這樣?”一個白大褂憤怒秦峯從他車上把人拉下來給敲斷腿。
秦峯不以爲意笑道:“我不這樣做,你們哪來那麼多生意。”
白大褂動動嘴沒出聲,一擺手把人又裝上車離開。
秦峯把混混們開來的十幾輛車給全砸了,這是熊老爺子定下的規矩。
做人要講規矩不是?
救護車還沒來,秦峯又走向大金鍊子,蹲下身說道:“給你們的地下王打電話。”
“啊?!”
大金鍊子驚訝,他不敢相信秦峯要找地下王。
“啊什麼,快打,要不然另外一條腿也給你敲了!”
大金鍊子嚇得喘着粗氣道:“大哥,我真沒他電話!”
噢!你丫的就一混混,級別不夠。
秦峯撥通燕子睿的電話。
“秦峯!”
“把地下王的電話給我。”
“好。”
秦峯撥通地下王周具的電話,他殺了雞,這隻猴要提醒他,要不然還以爲自己鬧着玩呢。
“哪位?”
電話裏傳來的聲音讓秦峯不禁眉頭一皺。
像是感受到暗夜裏一雙幽藍的眼睛,聲音平靜乾脆,像是打磨得很光滑,而且隱隱帶着嗜血狠厲的味道。
“秦峯!”秦峯直接回答道。
電話裏沉默下,旋即問道:“請問秦兄弟什麼事?”
秦峯不信他現在還沒收到消息,直接說道:“你弟弟攔我女朋友的路,而且要我一條腿,所以我要了他們的腿。周兄弟怎麼看?”
“呵呵。”電話裏響起平靜的呵呵笑聲,說道:“他們冒犯了你,你給予懲戒,公平。”
“這個道理講得通。”
秦峯沒想到,這人能從沒有道理的道理中,扯出這麼個聽上去很容易讓人接受的道理來。
我沒錯,我的行事方式就是這樣。你也沒錯,以血還血本性所在。
他們弄過你,他們該斷腿。你要是沒那個能力保護自己的女人,也只能認栽。
秦峯倒是對這個地下王越來越好奇。
熊老爺子說的還真是,這傢伙不是刺多,他根本就是毫不收斂鋒芒的匕首。
這種人敢鋒芒畢露,說明有十足的底牌和不折不扣的自信。
哀嚎着的傷兵殘將被救護車帶走,秦峯也被警方以問詢爲理由帶走。
行至半道,警車停下。秦峯下車,上了曉穎開的車,前往‘碧湖龍庭’。
夕陽西下,金色陽光普照。
熊老爺子躺在躺椅上煮藥湯,咕嘟嘟冒着熱氣,悠閒自在望着被夕陽反照成帶金邊的白雲。
大門口進出的人很少,已經有了週末的寧靜。
路邊停下一輛豪華轎車,一個穿着黑色修身西服,帶着墨鏡的男子下車。
他身材修長筆挺,銳氣逼人。站着整理下黑色領結,用手撫平西裝,很有紳士風度。
一塵不染的黑色皮鞋像是很少接觸有塵土的地面,他邁步朝着熊老爺子走去。
走到熊老爺子五步處停下,九十度躬身行禮:“三爺。”
熊老爺子這纔回過神來,把咕嘟嘟的藥湯用布墊着端下來。朝着男子擺了下手,男子直起身。
“你父親周老九跟我有點交情,人在的時候念我一聲三叔,這事兒也是出於無心,你也不用掛在心上。”
“謝三爺大量。”
熊老爺子手指悠閒敲着躺椅把手,望了會天,說道:
“秦峯啊,是我一個小孫子。你們要是能掰扯出個理兒來,就一邊掰扯去。可說好嘍,這女娃子你不許動,也是對你好。”
“謹聽三爺的話。”
“你小子要記得,精鋼利刃出鞘是用來一擊封喉,不是用來硬扛的。
你爹的死,事情沒那麼簡單,這麼多年也過去了,別把你這條命再摺進去。去吧。”
熊老爺子朝外擺手。
“周具謹記。”
周具九十度躬身,而後轉身離開。
當年,父親是威震寧市的地下王,在家排行第九,人敬稱‘九叔’。
周具靜坐在車裏,見到三爺總會想起當年的事。
十年前,他十五歲,也曾過着鮮衣怒馬的闊少生活。
因爲喜歡拳腳功夫,他父親也請高人手把手教授。那一時,也被人客氣稱爲小地下王。
寧市沒有寒冬,那一晚,只感覺天寒地凍從心到身體都陷入冰冷和恐懼。